2019 月 05 月 23 日
在社區之中,每名長期病患長者普遍需服用五種或以上藥物,具有多重用藥的複雜問題,特別以居住在安老院舍需要他人照顧的長者尤甚,更需多加關注用藥問題。但現時法例並沒有硬性規定每間院舍需要聘請配藥員或藥劑師,專責處理院舍長者用藥事宜。社區藥劑師作為藥物「守門人」,可以以甚麼形式為院舍長者的藥物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