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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與血壓藥

標籤: 高血壓 , 血壓藥

2012月11月04日 作者: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前陣子約見了一位高血壓的病人,她本來需要服三種血壓藥,但她私自停服了其中一種又擅自減低了另一種血壓藥的劑量。結果,她的血壓便徘徊於160/90mmHg(收縮壓/舒張壓)。這位病人的血壓距離受控之水平(低於140/90mmHg)還很遠。因為每當她的收縮壓降至接近140mmHg,她誤以為自己的血壓一定已過低,所以自行停了醫生所加的藥,及後她又自行減了覆診時所加的藥量。

其實跟她一樣不太清楚自己接受治療的血壓目標大概是多少的病人為數不少,更有部份病人誤以為自己血壓過低而自行減藥,導致血壓還未受控。一般高血壓病人的建議血壓目標為低於140/90mmHg,但不是所有病人都一樣。為了避免高血壓導致的併發症,如心臟病、心臟或腎衰竭、中風等,當病人同時患有其他增加這些併發症機會的長期病如糖尿病或已有併發症的病人的建議血壓目標通常較一般高血壓病人再嚴謹一些;例如,同時患有糖尿病的高血壓病人的建議血壓目標為低於130/80mmHg。至於一些心臟衰竭病人因心臟泵血功能減退,血壓可能不高,但為了減低心臟負荷,醫生亦會按病人情況給予血壓藥。

為免到了患上併發症或當重要器官受損時才悔不當初,病人於覆診時應跟醫生或藥劑師了解自己的血壓及理想的血壓,藥物或藥量加減及原因,如懷疑有副作用時應及早向醫生反映,務求就治療逹成共識並依從醫生及藥劑師的吩咐定時服藥。此外,一旦沒有了症狀或血壓降至正常時,也不要自行停藥。這樣不但使本來受控的血壓回升,突然停藥可出現「反跳現象」,使血壓急速回升,嚴重者可導致昏迷等嚴重後果。病人切勿擅自調較血壓藥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