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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禁廣告展示奶粉罐貶低母乳 守則屬自願遵守

標籤: 奶粉規管 , 母乳 , 嬰幼兒食品

2017 月 04 月 11 日

 

政府上月正式將醞釀多年的《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銷售守則》提交立法會討論。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3場公聽會,有推廣母乳團體及藥劑師代表認為,有部份奶粉廣告「走精面」,渲染餵哺母乳母親的辛苦,又或借專職醫療人員訪談作為介紹產品的渠道,把奶粉形容為可減輕餵母乳負擔甚至改善嬰兒「偏食」問題的良方,政府應在守則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

 

政府擬推出的《守則》屬於自願遵守性質,但會全面規管奶粉商推廣及促銷配方奶粉的手法,例如不可以在廣告展示奶粉罐外貌、不可以透過派奶粉試用裝或折扣劵、舉辦爬行比賽、營養講座等推廣奶粉、推廣時不可以貶低或與母乳作比較等。

 

推廣母乳團體「媽媽牌同盟」主席金洋子表示,部份奶粉廣告即使不展示奶粉罐外貌或不眨低母乳,也有可能灌輸到「奶粉能夠取代母乳」、「奶粉能解決嬰兒偏食問題」等訊息,扭曲了應有的餵養嬰兒觀念,「而家嘅廣告經常講呢類訊息,陰魂不散」。另一團體「熱血親子團」主持人張耀心則指出,現時奶粉供應商推銷奶粉的手法創新之餘亦是「走精面」,例如有公司新近推出「膠囊配方奶」,需要用該公司推出的機器,才能萃取特製膠囊內的奶粉,擔心該類產品最終有辦法避開守則規管,從而達到既有的推銷目的。她又批評奶粉商以《守則》限制發放奶粉產品資訊為擋箭牌,質疑他們歪曲事實,「實際上《守則》係限制宣傳,唔係叫你唔發佈資訊」,認為資訊自由不可以凌駕「公共衞生倫理」。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則表示,雖然歡迎《守則》推行,但亦指出有部份奶粉透過其他手段,包括資助部份俗稱「媽媽會」的家長團體運作,或邀請專職醫療人員以訪談形式介紹產品等,達到宣傳目的,冀政府日後考慮在這方面著手。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則認為,《守則》約束力十分有限,政府應盡快立法。

 

與會議員大多贊成《守則》,自由黨邵家輝認為,由於不良的銷售手法應受《商品說明條例》監管,希望政府能夠在推行《守則》同時,解釋清楚會如何引用現有法例進行勸喻或執法工作。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則表示,《守則》引發出部份家長與奶粉商的矛盾,「搞到做奶粉仲衰過做白粉。希望大家唔好講成咁罪惡」。

 

 

[文章及圖片轉載自蘋果日報 10/04/2017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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